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因内部管理需要,计划对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咨询服务采购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咨询服务。
二、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咨询服务的邀请招标采购项目。本次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咨询服务应帮助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措施,建立与集团内控体系一致的、覆盖公司业务和流程、符合国有企业改革和监管要求、适合公司发展特点的内部控制体系,形成《内部控制体系(手册)》《管理事项清单》和《权限指引》,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材料并提交工作成果。
三、实施依据与要求:
(一)项目实施依据:
1.五部委
?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08〕
? 《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2010〕
2.国务院国资委
? 《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监督〔2024〕20号)
? 《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
3.福建省
? 《所出资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暂行办法》
? 《关于加强所出资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 《所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指引》
(二)项目实施要求:
完善内部控制措施,建立与集团内控体系一致的、覆盖公司业务和流程、符合国有企业改革和监管要求、适合公司发展特点的内部控制体系,形成《内部控制体系(手册)》《管理事项清单》和《权限指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有独立承担过一项及以上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咨询服务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有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内容及盖章页);
3.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上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网站上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须与招标人无诉讼纠纷。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邀请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7.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等权利受限状态导致不能履约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五、报名时间:
请具备相应资格的供应商于2024年8月9日上午10:00前将报名回执函(见附件)、公司简介及四、供应商资格要求1-2项材料内容盖章扫描发送至邮箱153909302@qq.com,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采购人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放采购文件。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联系人:陈女士
3、电话:0591-83317043
4、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29号方圆大厦
附件:
报名回执函
致:
经我公司( )研究决定确认 (参加/不参加)贵公司组织的对 项目的采购。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特此回执。
投标单位: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